医务处
2022-11-17 02:50 1910
1、负责全院医疗管理、预防、保健工作,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2、督导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实施依法执业管理,适时制定和修定医疗工作制度。
3、根据院领导的部署,拟定全院医疗工作计划、各种医疗制度、常规、标准,并提交审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进行医疗和抢救工作,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突发事件的处置,检查分析各科室的医疗质量,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
5、了解全院医疗工作动态,协调科室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协调院内外会诊的安排。定期对院内会诊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外院来请会诊情况定期审核。
7、负责实施临时性对外医疗任务和开展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卫生支农和城乡对口支援等指令性任务。
8、制定医疗安全防范、处理方案、工作流程,做好医疗纠纷和严重差错的登记,调查、讨论和落实持续改进措施工作;做好有关医疗方面的投诉、纠纷处理和善后工作。
9、检查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医疗质量,监控医疗不良事件,定期对严重不良事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有针对性的整改。
10、负责各临床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审核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可行性,通过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实施,及时追踪新项目的开展情况。
11、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负责医师定期考核。
12、负责本院省市县重点专科的申报、年度考核。
13、负责本院一类医疗技术审批,二三类医疗技术的申报、考核。
14、负责本院医疗人员处方权及麻醉处方权的管理。
15、开展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知识的培训。
16、每周对临床科室进行工作质量抽查和全面检查。每两月组织一次医务人员“三基训练”考核。
17、协助分管院长每月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医技科室联席会、技术委员会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