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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25-04-02 12:00 126

今天(4月2日
睢宁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发布
2025年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31名
其中
我院招聘在编医务人员1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5年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睢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sn.gov.cn)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16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16日之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16日之间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16日之间出生)。

7.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8.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 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0月1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填报、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26。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4月7日9:00-4月16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5年4月7日9:00-4月17日16:00;

3. 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5年4月7日-4月18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7日9:00-4月18日18:00;

5. 笔试缴费确认:2025年4月7日9:00-4月19日12:00。

6. 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12:00;

7. 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宝或者微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笔试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16-8038101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建议用Photoshop“存储为Web所用格式”指令保存)。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可参照示例照片。如因照片模糊、不符合规范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21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是“面试(100%)”的,不需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科目

各岗位笔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考试考点设在睢宁县,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5. 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从报考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三)面试

1. 面试工作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

2.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各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考察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501、502、503、504岗位考生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招聘岗位的,作弃权处理。因弃权处理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选定岗位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6-80381018。

 

九、招聘工作监督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6-67031901。

 

十、招聘工作举报

1.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516-80381002,举报邮箱:snwjwrs@163.com。

2.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0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