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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睢宁县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管理招标公告

2018-03-26 12:00 831

因我院原有停车场经营权承包合同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院内停车场管理收费经营权

二、项目概况:睢宁县人民医院位于八一西路2号,占地面积86亩,主体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设计病床1000张,医院有两个主要出入口,均位于院落的南侧。其中东出入口设计有双向进出通道,西出入口为急救车专用通道,为单向出入口。拥有地面划线停车位425余个(含道路划线车位),未划线临时停车位75余个。监控全覆盖。

三、基本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和医院设定的收费价格收取停车费,不得对停车收费经营权进行转包。

2、中标人派驻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0人,同时有一名负责人管理、协调和处置各类事务,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统一着装和佩挂服务胸牌上岗。

3、中标人应密切配合医院的工作,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按规定场所内有序停放,确保院内急救通道、消防通道、进出院内主干道等道路时刻畅通。若发现违规停放车辆,造成交通堵塞,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4、对外来急送病人的救护车辆应立即无条件免费放行,对上级机关及医疗合作单位的车辆应凭卡免费放行,对非机动车辆应免费看管,确保安全畅通。

5、中标人对来院停放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负责指挥、看管,如发生损坏、失窃(含车内物品)等一切事故,产生的纠纷和费用负全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标人自行安装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系统。

7、本标的最低限价年上交招标人承包经营费20万元,最高限价年上交招标人承包经营费 40 万,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法人)必须在本县注册分公司。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等工作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

2、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医院指令性工作,有较强沟通能力和处事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5、具有从事停车场管理的资质。

6、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来,从事相同类型管理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停车管理项目服务业绩(合同原件及主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6、从事停车场管理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方式:

1、院内公开招标,投标方一次性报价,综合评标。

2、报价文件在开标时单独密封上交,招标小组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3、此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投标方应给予我院最优的价格并提供相应的管理方案,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委会意见以综合评定最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招标流程:

1、招标公告于2018年3月26日发出后,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2日下午5点前到睢宁县人民医院保卫科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

2、现场勘查时间、地点:  时间: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不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睢宁县人民医院院内,(如对招标公示有疑义请于开标日三天前书面予以提出,否则视为无疑义。)

3、开标时间:2018年4月9日14:30,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交给评委,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迟到者不得参加会议,且投标保证金不退。(所有材料均须盖有投标方的有效公章)

4、开标地点:睢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开标。

5、本次停车管理收费经营权为二年,能够认真履行合同,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6、不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承诺;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

5、停车场经营管理方案;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联系人:郑忠

联系电话:13952101158

睢 宁 县 人 民 医 院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