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2)评价、论证本院开展的涉及人体试验的科学研究课题的伦理依据,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
(3)讨论、论证本院临床实践中遇到的生命伦理难题,提出伦理咨询意见。
(4)审核临床科研、教学医疗或其成果的医学伦理道德问题。
(5)伦理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问题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和及时的审查。
(6)伦理委员会履行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职责。
(7)进行有关医德国际原则、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的咨询,组织专题培训班或研讨会。
(8)通知没有预见的安全问题,并监督缺陷的整改。
(9)审查范围包括:科研项目、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