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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我县新增核酸检测集中采集点!

2022-11-30 10:43 1216

“愿检尽检”核酸采集告知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

您好!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健委关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愿检尽检”的文件要求,现将“愿检尽检”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面向人群

自愿检测人员。

二、检测地点

人民西路6号 城西派出所东侧(原卫生局院内)。

三、采集工作时间

上午7:30-11:30 ;下午 1:30-5:00

四、检测人员注意事项

1.为尽快完成采集,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

2.为避免出现呕吐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

3.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

4.检验结果仅对样本负责。

5.所有等候检测人员一定要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

6.支持微信、支付宝、信用卡、医保卡及现金多种渠道支付。

7.请您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一致!以上内容如若涉嫌隐瞒,导致疫情扩散,按照《中华人员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法律后果!!!

五、核酸检测报告领取时间

核酸采样后12小时内可以领取、查询到个人报告。

六、核酸检测报告领取方法

1.核酸检测报告可以通过国务院政务小程序第一时间进行查看,请自行扫码查阅。

做完核酸检测不用去医院打印报告单,直接扫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就可以快速查询核酸检测结果。2.如需取纸质报告,请带好发票,到核酸检测点自助机上扫码进行打印。(正常采样后12小时内可取)

七、 特别提醒

有以下情况请先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隐瞒信息私自进行核酸检查。

1.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2. 28天内有疫区(境外及中高风险区域)旅行居住史或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

3.有和疫区(境外及中高风险区域)旅行居住史的人员或者与确诊病人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触,或从事冷链加工、运输等行业的人员。

4.核酸检测结果易受外因影响,请就诊人员务必遵循核酸检查注意事项。

5.核酸检测结果不作为外出聚集凭证,请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不适及时到医院就诊! ! !

咨询电话:17205014467。

睢宁县卫健委   睢宁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