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电话:0516-81302114

就医服务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23〕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86号)及《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发〔2023〕6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征收时间

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4年度具体缴费时限如下:

1.集中缴费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2.持续缴费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提醒:202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参保人员和重残、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人无需缴费。

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

2.各地经办银行柜面、自助缴费机。

3.银联POS机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0.40762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