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人:
全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已进入扫尾阶段,为保障缴费人的切身利益,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底,未按时足额缴纳参保费用者,停止享受医保待遇;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缴费到账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符合参保范围尚未参保的以及参保后中断1个月以上(即3月31日以后)又重新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睢宁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80元
三、缴费方式
(一)电子支付缴费
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小程序或扫二维码,注意选择社保经办机构为“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宝可在城市服务中选择“社保缴费”,也可直接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二维码。
(二)银行缴费
睢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江苏银行等柜面缴费或手机银行及自助终端机缴费,农商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站缴费。
四、特别提醒
(一)参保和待遇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咨询电话: 68068805
(二)缴费方面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0516-96888729
(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有用人单位的,督促单位尽快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医保人员要及时缴费,避免因未及时缴费而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睢宁县税务局 睢宁县医疗保障局